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22 07:21
人浏览
导读: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的情形包括申请的自然人死亡,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且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等。

  一、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的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申请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等情形。

  二、行政复议主要性质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行政复议法中止复议

  三、行政复议必须书面吗

  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做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可以。法律快车提醒您,实践中一般是书面形式居多。以书面形式作出,节约办理时间,也能避免遗漏事实和理由。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