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11 07:53
人浏览
导读: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合法调查取证的权利和有权查阅相关卷宗。行政诉讼代理人在法定范围和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如查阅庭审笔录、作出答辩状。

  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分类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代理权限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将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权的产生和代理权限的范围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中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行政诉讼代理人

  三、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是否聘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不能聘请律师。然而,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律快车提醒您,律师可以决定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客户对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律师感到犹豫不决,建议当事人首先找一位专门负责行政诉讼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