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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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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简易注销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另外,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一、简易注销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工商局有样表,照实填写即可。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示: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二、企业简易注销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无债权债务关系。

  但是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以及已经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企业暂时不适用简易注销,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简易注销

  三、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时限是多久

  3个工作日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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