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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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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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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了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如下: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4.事实与理由。这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1)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2)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3)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

  三、行政复议必须书面吗

  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做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可以。法律快车提醒您,实践中一般是书面形式居多。以书面形式作出,节约办理时间,也能避免遗漏事实和理由。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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