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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由谁来设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2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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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来设定。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下可以自行行使行政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实行前需经过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由谁来设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此规定限缩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授权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强制执行的范围。

  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能分阶段履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阶段履行。法律快车提醒,针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和相关的执行单位进行商议,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分阶段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之中,当事人确实因为一些困难无法立刻履行其应尽的相关执行义务,那么就可以和执行机构进行说明商议从而分阶段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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