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30 00:01
人浏览
导读: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期限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无法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的,则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再延长不超过三十日的期限。

  一、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期限是多久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哪些情形要行政复议前置

  法律快车提醒您,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主要是以下几种:

  1.治安行政处罚案件;

  2.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行政决定复议

  三、行政复议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复议遵循的原则有七个,分别是: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及时原则;

  5.便民原则;

  6.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原则;

  7.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的原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