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去追加第三人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1 00:16
人浏览
导读:行政诉讼中追加第三人进行诉讼的,由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对相关证据材料审查后,需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认为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将会书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去追加第三人诉讼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

  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

  二、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

  1.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裁定而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3.行政诉讼的裁判。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视不同情况对行政案件作出以下几类判决:

  (1)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违法或无效的判决。

  (2)维持、撤销、重做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3)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判决。

  (4)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5)责令行政机关赔偿的判决。

  三、行政诉讼立案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立案材料如下:

  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6.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