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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立案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8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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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立案的必备条件包括有原告必须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案件争议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等。

  一、行政诉讼立案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的条件: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立案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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