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立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6 00:18
人浏览
导读:行政诉讼立案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等。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的内容包括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行政诉讼立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经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

  三、行政诉讼中撤诉如何进行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