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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的类型有什么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6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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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裁决的类型特点包括了强制性、合法性、终结性和实体性。行政裁决案件的主要种类是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权属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行政裁决的原则是合法原则、回避原则等。

  一、行政裁决的类型有什么特点

  1.强制性。行政判决是人民院行使审判权的标志,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行政判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最后决断,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作出、表现国家意志的司法文书,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保障。

  2.合法性。行政判决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作出。“以法律为准绳”是行政判决的标准,要保证行政判决公正无误,必须严格依照表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法规制作。

  3.终结性。行政判决是对全部诉讼活动的总结,是针对已经审理终结的诉讼争议作同的,而且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

  4.实体性。行政判决区别是于其他司法裁判形式,是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结论。通过确定当事人之间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实现调整稳定行政法律关系的目的。

  二、行政裁决案件的主要种类

  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2.补偿纠纷。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3.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4.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5.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法律快车提醒您,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

  三、行政裁决的原则是怎样的

  1.合法原则。行政机关自受理到作出裁决的全过程都应当依法进行,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启动裁决程序。

  2.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公开裁决程序,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机会。

  3.回避原则。行政裁决人员与被裁决的民事纠纷或者与当事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应当回避。

  4.便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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