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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9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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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诉讼保全是指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冻结,并且禁止房屋转让或者是出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保全,需要在指定的范围内才可以申请保全。

  一、房产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房产保全是指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保全人的房屋采取查封、冻结等的措施,禁止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售、转让等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没有房产证可以保全吗

  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保全,但民事诉讼法规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在申请范围或者和案件有关系的,可以申请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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