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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4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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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的情形有:违法行为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违法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行政拘留、暂扣许可证件、罚款等。

  一、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对违法行为予以补救,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包括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材料和线索,积极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使行政机关的查处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六种。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有没有案底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处罚是没有案底的。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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