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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1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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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目的不同以及范围不同等。行政许可的特点包括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等。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依管理和服务社会,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正。

  2.范围不同。行政许可的范围是对申请人的行为、资格等进行确认、同意等决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3.主体不同。行政许可是双向的行政行为,既有行政机关批准的权利,也有申请人的权利;行政处罚是单向的行政行为,只有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行政许可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三、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哪些类型

  通常情况下,申请的形式包括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两种。

  1.口头申请。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语言直接向行政主体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这种方式简单易行,可以不受申请人知识水平等限制,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不利于行政机关日后对行政许可的审查。

  2.书面形式。这是一种在行政许可申请中常见的方式。法律快车提醒您,它比较规范,确定性强,行政许可申请多采用这种方式提出。但由于书面申请的便民性较差,而且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又不平衡,所以《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有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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