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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不服如何应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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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二审不服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行政诉讼二审的法定审限,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的时间。对没有提出新事实、证据等的,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二审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行政诉讼二审不服如何应对

  行政二审终审不服可以依定事由向法院申请再审,即申诉,但是否再审,有法院决定抗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原审判决的监督而提起的再审,法院必须接受。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行政诉讼二审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审理结束

  行政诉讼二审的法定审限是三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下来之后,负有义务的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书。一旦拒绝执行判决书,负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跟民事诉讼不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胜诉后,发现行政相对人不肯履行判决书的,自己有权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中发现行政相对人不肯执行判决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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