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排除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1 14:18
人浏览
导读:排除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等。行政许可监督包括了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一、排除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如下:

  1.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二、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几种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

  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法律快车提醒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书面检查;

  (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

  (3)被许可人的自检;

  (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主体有: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4.其他主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