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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3个种类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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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救济3个种类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的区别在于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救济的特征包括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

  一、行政救济3个种类是什么意思

  三个种类分别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其中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救济途径;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属于司机关的救济途径。三种救济方式均是为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免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的区别在于二者的针对人群不一样。

  1.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帮助。主要有以下四种: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福利金、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2.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是有关国家机关,基于相对人的请求,对行政机关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矫正,以恢复和补救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此种救济以活动的实质为标准,凡指在行政法上能够为相对人提供补救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提供的救济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救济。行政救济是行政法的基本制,有权力必有救济,法律上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平等赖此实现。

  三、行政救济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救济,通常是事后的救济。

  2.行政救济,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非经当事人申请,有关机关不得主动为之。

  3.行政救济中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

  4.行政救济,是一种直接的救济,即能直接给受害方提供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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