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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不同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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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区别在于两个概念不同,一般情况下来说两个概念是隶属关系,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的一种,但行政审批不一定就是指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期限通常是20天。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不同点有哪些

  1. 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3.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从逻辑学上分析,两者之间是种属关系。行政审批是母概念,行政许可是子概念。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但行政审批不一定都是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三、行政许可的特征

  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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