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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再审的期限有哪些限制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9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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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再审的期限规定是6个月时间,从法院对于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开始起算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再审被依法驳回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期限有哪些限制条件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行政诉讼再审被驳回后怎么办

  当事人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或逾期对再审申请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就该事由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三、行政诉讼再审申请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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