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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否应该适用于结婚登记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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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许可不适用于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政许可涉及的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等。

  一、行政许可是否应该适用于结婚登记办理

  结婚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而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行政许可是否可转让

  行政许可不可转让。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行政许可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条件和标准颁发的。因此,行政许可不可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三、行政许可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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