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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代位追偿中是否有提供资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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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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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警在代位追偿中没有提供资料的义务,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代为行使被保险权请求第三方赔偿的权利,而身份资料属于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交警没有义务提供。

  一、交警在代位追偿中是否有提供资料的义务

  代位追偿交警不能提供资料。代位追偿是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代位追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如下: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

  3.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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