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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类措施的种类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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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强制类措施的种类有查封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如果相关的行政措施还没有制定法律而且属于国务院管理职权事项的或属于地方性事务的也可能可以执行。

  一、行政强制类措施的种类是什么

  行政强制类措施的种类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以及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是由什么设定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来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有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有:

  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一般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有时是为了预防危害社会行为产生,有时是为了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继续,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制止性。

  2.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大致包括人身和财物两大类。

  3.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理决定紧密相连,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为此就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被调查的人与财产保持于一定状态,调查才得以顺利进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也紧密相连,常常是执行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的准备和前奏。执行机关在作出财产方面的行政强制执行前,必须防止被执行人逃匿财产,这就需要对被执行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仅具有预防性和制止性,而且还具有临时性。

  4.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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