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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驳回再审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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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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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院驳回再审是三个月的时间,法律规定了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要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如果是不符合规定的,则是会驳回申请。当事人对驳回再审不服的,则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中院驳回再审是多长时间

  中院驳回再审的时间是三个月。

  《民事诉讼》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二、中院驳回再审要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院驳回再审的处理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 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5.人民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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