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的判决形式有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3.变更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判决延长时间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是具有规定的时间期限的,若是超出了起诉的有效期限,则法院将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通常来说,在提交起诉请求之后人民法院会在六个月的时间内一审立案判决,不过若是起诉人有特殊的状况可以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判决,而具体延长的时间则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规定。
三、行政诉讼的判决流程
行政诉讼的判决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说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
2.受理: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需要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起诉是否符合条件、是否重复起诉等。审查合格的,法院应当受理。
3.证据交换和庭审调查:庭审调查包括对原告、被告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质证和审查,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庭审辩论:在庭审辩论阶段,原告和被告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法院会根据辩论情况作出裁决。
5.判决: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包括维持、撤销、变更等。
6.执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被告不履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