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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类别包括哪几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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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许可的类别包括普通许可、特别许可等。行政许可属于具体的、外部的行政程序。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包括首先会申请,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然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等。

  一、行政许可的类别包括哪几类

  我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特许的功能主要是分配稀缺资源

  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技能、信誉等。

  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或者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它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5.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它的功能主要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以向公众提供证明或者信誉、信息。

  二、行政许可属于什么程序

  行政许可程序属于外部、具体、事先的行政程序。它既包括《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般程序,也包括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程序。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的除外。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应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处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期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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