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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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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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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撤诉的诉讼费一般是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的。原告缴纳诉讼费的时间,一般是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撤诉时案件诉讼费不给的,可以联系承办法官。

  一、原告撤诉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按撤诉处理的,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但是对于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是否应该退还诉讼费,应该按照什么比例退还诉讼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原告撤诉时案件诉讼费包括哪些

  1.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3.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4.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原告撤诉

  三、原告撤诉时案件诉讼费不给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关于撤诉后诉讼费不给退这个问题,建议找承办法官开具一个退费的通知单,然后去诉讼服务中心,找财务人员办理。

  再者,不退费法官结不了案,还是给承办法官联系。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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