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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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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包括两者的产生的原因不一样、适用对象不一样和法律依据不一样等。行政案件立案的条件包括原告主体适格、具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一、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具体如下:

  1.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同。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产生;刑事案件因违反刑法而产生。

  2.针对的行为和适用对象不同。行政案件行政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刑事案件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行为。

  3.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案件适用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单行法中的刑事规范。

  4.案件审理程序不同。行政案件审理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

  5.案件处理的法庭不同。行政案件由行政庭办理,刑事案件由刑事法庭处理。

  二、行政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行政案件立案的条件有以下要求: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开庭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开庭前准备阶段:包括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进行庭审预备,如审查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在这个阶段,法官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审查双方诉讼代2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3.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会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

  5.合议庭评议阶段:在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会进行评议,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就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讨论。

  6.公开宣判阶段:无论行政案件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宣判时,会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上诉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7.闭庭: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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