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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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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诉前保全措施的意思是起诉前为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强制限制措施。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之后,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起诉。

  一、诉前保全措施是什么意思

  诉前保全措施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的特点,能够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冻结、查封、扣押状态,确保其无逃避法律义务。

  二、诉前保全多久要提起诉讼

  诉前保全必须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前保全后提起诉讼的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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