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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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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包括原告是认为自己的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必须具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行政诉讼立案后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束。

  一、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要求

  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审理完结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诉讼立案后在6个月或45天内审理完结。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行政诉讼立案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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