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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三天是怎么算时间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0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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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拘留三天从收拘当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往后推三天就是拘留的时间。行政拘留三天的实施机关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委托组织。行政拘留三天决定作出时间一般为九十日,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

  一、行政拘留三天是怎么算时间的

  行政拘留的期限,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三天的实施机关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2.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3.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三、行政拘留三天多久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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