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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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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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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及其亲属如果想要注销户口的,应当按照注销的类型携带相关材料。如果是因死亡注销户口的,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更多关于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二、要准备哪些资料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爸爸是户主只能迁走他的户口,然后你家再另立户主,但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三、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1)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2)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上述两项,应在人民法院判决后30天内申报。

  注销户口需要当事人出具一些材料,当事人应当提前准备好。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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