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告知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03:33
人浏览

  谈到行政处罚就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除了要告知受处罚人有申请进行听证的权利外,还要做出书面的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给行政相对人。那么在我国行政处罚告知方式包括哪些?下文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处罚告知方式包括哪些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嫌疑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公安机关才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一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进行公告告知:

  (1)在被告知人住所地和派出所公告栏同时张贴公告;

  (2)在报纸上登载公告;

  (3)在电视台播报公告;

  (4)在网络上登载公告;

  (5)其他方式。

  公告告知内容要具体、明确。要在公告中明确违法嫌疑人的身份情况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同时还要明确公告告知的法律后果。要在案卷中记载公告的情况。

  公告的期限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告知方式包括哪些的一些法律知识,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四种方式。更多关于行政处罚告知方式包括哪些的内容,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