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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场所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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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需要知道治安拘留是一项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在我国,对于治安拘留的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通常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而对于公安机关实施的治安拘留场所是在哪里呢?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治安拘留场所的规定。

  一、治安拘留场所的规定

  治安拘留的执行场所一般会在所在地县、市拘留所执行。

  《拘留所条例》第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治安拘留的时间是5日以上,15日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治安拘留记录处罚程序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记录的,是永久都不会消除的。但是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的,是不会记录在案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治安拘留场所的规定的内容,治安拘留的执行场所一般会在所在地县、市拘留所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是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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