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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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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想必大家都有听说过,一般是为了对一些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或者单位进行惩戒,是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一种制裁,让其不再重犯,行政处罚在实施的时候,必须由拥有一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来进行,很多人对此不少很了解,那么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

  (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二、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

  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就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经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正确,执行申请合法的,人民法院应立案并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机关。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经过法院的告诫仍拒不履行,则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执行。执持由人民法院负责主持,必要时可以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

  三、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行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等知识,由此可见,行政处罚由满足法定条件的行政机构、组织或者有行政机构授权的的机关来实施,在实施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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