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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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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或者司法机关等一些有执法权力的机关对于公民的起诉、举报或者控告等一般需要进行受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之后,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的话,就要确定是否立案,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很多人对于立案有什么规定不太了解,那么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

  二、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

  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有公司法人单位起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份数,应当是按照起诉状中被告的人数加一份的数量准备。同时起诉人要注意自己留有副本。

  2、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供证明起诉人身份的材料。起诉人如果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起诉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时,如果你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根据现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还得提供在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公司法人的应当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被告基本情况的证明。

  3、证据材料

  办理立案手续时,还得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

  4、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三、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立案后下个程序就是侦查。一般情况下,立案期限在三天之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等知识,由此可见,一个案件能否两次立案要根据实际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话,是可以立案的,对于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会有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一般情况下,立案期限在三天之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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