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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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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些行政案件如果要申请执行的话,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不同的案件处罚的方式不同,在申请执行的时候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那么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会不一样,比如说由行政罚款的这样一种简单的措施就是专门机构来进行当场收缴或者执行收缴。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程序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概念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指有关国家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案件立案的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指不管提起何种诉讼,也不管提出何种诉讼请求,都应当具备的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程序的相关介绍,行政案件立案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申请执行程序的时候,要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件来进行办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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