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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定书上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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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生活中如果发生纠纷或是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一般会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诉讼解决。诉讼案件会作出审判或是裁定,而对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裁定书上诉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裁定书上诉期限

  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行政裁定书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裁定书上诉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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