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农业行政处罚是针对农业方面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农业行政处罚应注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步骤
亮证→现场检查→认定违法事实并收集必要证据→告知处罚理由和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复议权和诉权→当场交付当事人→或收缴罚款(开据)→2日内交回执法机关备案。
2、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条件把握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对公民处罚是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则为1000元以下。
(3)执法人员人数,1人即可。
二、农业行政处罚应注意问题
(1)亮证并表明身份。要有书面证据,当事人签字认可在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笔录中记载。
(2)履行告知义务。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和做出处罚决定之后救济渠道(《规定》第20条)。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告知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后,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在处罚决定书或者询问笔录中记载固定下来。
(4)固定证据。应完善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和必要的询问笔录,固定违法重要证据和告知当事人权利以及听取陈述申辩情况,书面证据必须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
(5)当场填写并签发盖好行政机关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6)当场收缴罚款条件和方法。注意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规定,《规定》第54条,当场收缴罚款的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规定》第55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开具合法票据。
由于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金额权限只有20元,按照上述规定,对超出20元罚款(包括一般程序罚款的)需当场收缴的,应当有当事人书面委托。
综上所述,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是:亮证;现场检查;认定违法事实并收集必要证据;告知处罚理由和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复议权和诉权;当场交付当事人;或收缴罚款(开据);2日内交回执法机关备案。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