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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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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律不仅规范了公民和法人组织的行为,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最常见的行政行为就是做出行政处罚,当然是不能随意给出处罚决定的,也有必须遵守的原则,那么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以下五种:(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权利保障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行政处罚要听证的情形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三、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2、有法定依据。是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3、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罚款和警告。并且,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还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幅度,即:对公民处以的罚款数额必须在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的罚款数额必须在一干元以下。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公民作出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是处罚程度较轻的一类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公民、法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权利保障,还有就是一事不再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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