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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0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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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您是否也经常听到行政处罚这个法律名词,可能您会觉得行政是政治作为,是犯了法的一种制裁,与自己这位守法公民无关。其实不然,在我们生活中时时存在这样行政处罚的制约。那么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没收非法财物: 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 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 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 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二、哪些政府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小编相信你也已经很清楚了,以后在看到新闻时,也可以明白为什么出具该处罚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法律快车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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