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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5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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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会被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这种处罚不但有教育的作用,还警示其他社会成员不要从事同样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但是,也有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办理,希望对您认识行政拘留执行有所帮助。

  一、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办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

  1、不满十六周岁的;

  2、七十周岁以上的;

  3、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

  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四、行政拘留的期限规定

  1、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2、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办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行政拘留的执行以及拘留期限规定等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行政拘留还有其他法律疑问,请上法律快车查找资料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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