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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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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大家都知道,都会有相应的判决结果,一般来说,如果对于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有时候我们是可以提出相关的不同意见的,那么对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诉讼应该怎么样去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对行政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对行政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民事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后,对判决仍不服的,应如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则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仍可以上诉。

  2、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则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再审,只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对行政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 

  二、行政申诉的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3、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由此确立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特有原则,简称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审查原则。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行政再审裁定不服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行政诉讼处理的过程中,要在行政诉讼处理的相关要求来处理行政诉讼。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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