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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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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们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就是当我们想要投诉一些不公平事情的时候,却发现无处可投,因为不知道像哪个部门投诉才是正确的,就像有人不知道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那么现在就和法律快车小编来了解下吧。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需要向区县人民政府或处罚单位上级单位的法制科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

  行政复议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复议申请书大致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虽然说以上这四项都是复议申请书的必备内容,但最核心的还是第三项内容,因为它是复议申请的关键。关于申请复议的要求,必须写明对哪个被申请人的何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同时明确复议请求:包括对被申请人错误的决定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申请人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要求必须尽快作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要求依法赔偿等等。关于申请复议的理由,必须写明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情况和依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在于认定事实不准确或是法律依据不合理,同时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加以论证。最后对于依据哪个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必须明确,并对其他准备提交的材料加以注明。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提出,这是行政复议法新增加的规定,为了保证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复议法对口头提出复议的也规定了明确的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也就是说,口头申请行政复议,也必须对复议申请的主要问题一表达清楚,因为复议申请是复议机关据此决定是否受理并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依据。当然相对于书面申请来说,对口头申请的要求还是简单了许多,但是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程序的完整,使行政复议工作每一步都有案可查,对口头申请的,法律要求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明确的笔录,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2、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3、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第一种是该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第二种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复议,由于该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就是申请人。

  4、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申请行政复议的多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复议申请。

  当我们从法律快车小编这里知道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这个问题答案后,生活中有碰到类似问题的时候,也能有所行动,不会再是投诉无门的苦楚,所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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