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比如进入工作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租房要签订租赁合同,商业合作要签订合作协议等等,经过双方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性,对于行政协议也是一样的,只是我们平时接触的比较少,那么行政协议的分类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协议的分类
1、根据行政关系范围分:内部行政合同和外部行政合同。
2、根据合同内容分:土地等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公用征收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工业企业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行政担保合同;公共工程合同;科研合同;人事聘合同;计划生育合同等。
(1)土地等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国家(土地)--相对人(费用)。
(2)公用征收合同: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在依法给予补偿的前提下,与相对人签订的以征收其财产为内容的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为公益目的,征用,补偿)--相对人(财产)。与行政(强制)征用不同。两者目的不一样。
(3)政府采购合同:又称公共采购合同,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了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公共资金,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协议。
行政协议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加强资信审查。
对签订协议的相对人进行资信调查,具体内容包括:
履行能力:财产状况的调查;
履约信用:经营历史、经营作风、客户的评价、与金融机构、政府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
前景预判:行业导向政府是否扶持支持,未来市场需求情况等。
2、协议内容全面、周到、仔细。
3、加强情势变更的预判。
(1)政策背景的变化;
(2)市场、科技、环境的变化;
(3)相对人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的变化;
(4)违约情形的预判;
(5)不可抗力的发生。
二、行政协议的起诉期限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3、其他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对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费用准用民事案件交纳标准;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诉讼费用适用行政案件交纳标准。
三、行政协议与行政合同有什么区别
协议和合同是同义词,《行政协议》与《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行政合同它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广泛使用,将会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单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协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义务,便于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赞同,从而减少因双方利益和目的的差异而带来的对立性,有利于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行政协议的分类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如果根据行政关系范围,行政协议可以分为内部行政合同和外部行政合同,如果根据合同内容分的话,则比较多,行政协议和行政合同已于,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