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后江埭31号废品回收店被环保部责令停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30 06:22
人浏览


10月9号,我们栏目报道了在后江埭31号居民楼楼下有一家废品回收店,产生的恶臭和噪声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环保部门经过调查,今天上午,厦门市环保局思明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废品回收店,对这家废品回收店作出了责令停产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午,厦门市环保局思明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位于后江埭31号居民楼楼下的废品回收店,对店主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说,经过调查,这家回收店的全称叫做思明区建通废旧物品回收店,它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已经注册成立了。但是这家废品回收店一直没有到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没有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已经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厦门市环境监理中心思明分所副所长 谷龙)依据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就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23条28条的规定,我们准备对他们做出责令停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今天我们是来送出发事先告知书。

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说,废旧物资回收这个行业国家是鼓励发展的,但是在选址上一定要慎重,不要图方便就选择在居民楼附近,因为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臭味和噪声,很容易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而市民如果发现类似问题也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或向法院主张维权。

(厦门市环境监理中心思明分所副所长 谷龙)对这个行业既要鼓励他发展,但是也要对他这个所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约束。

记者龚嘉、杨林报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