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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一周收两罚单处境两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30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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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伟勋

  在中国市场大打低价牌的快递巨头美国联邦快递公司 (简称 “联邦快递”),进退两难。中国的邮政部门一周内对它进行了两次耐人寻味的处罚,这是跨国快递公司进入中国20多年来第一次领到罚单。

  更令它尴尬的是,联邦快递向邮政部门提交的备案资料日前被退回,理由是不具备经营中国国内快递业务的资质。如果这一点被更权威的政府部门认定,联邦快递谋划经年并巨资投入的国内快递业务,将处于违法状态。

  在曾经一团混战的市场上,竞争对手们已经开始联手阻击这个全行业的“敌人”。他们已经达成默契,不会跟进降价,还在酝酿以“产业安全”的名义做出更有力的回击。

  这似乎是联邦快递没有预料到的。而这个刚刚展开第一回合的棋局,考验的不仅仅是一家急于抢占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

  微妙的处罚

  国庆后的第一周,联邦快递国内快件的货量继续飙升,6月份开始的新一轮大规模降价开始显现成果。该公司发给本报的采访回复中称,“我们得到了客户的积极反馈。”

  监管部门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一周之内,来自天津和四川邮政管理部门的两张罚单,开给了忙碌中的联邦快递分公司操作中心。

  10月13日,国家邮政局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发布的两条新闻显示,天津市和四川省邮政执法人员分别在10月8日和10月9日进行的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违法寄递信件,上述两家分公司的负责人承认了违法事实,邮政部门对这两家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按照1987年开始实施的 《邮政法》第八条的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990年颁布《邮政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像、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

  这意味着除非受到邮政委托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国内外快递企业均不能在中国经营信件的寄递业务。《邮政法》这一专营规定,也是邮政部门以往查处民营快递公司违规经营的主要法律依据。

  本报获悉,天津市邮政执法人员10月8日对联邦快递天津分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了14件违法收寄的信件。次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在对联邦快递成都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了该公司违法经营的信件6件。

  随后,邮政部门对联邦快递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天津市邮政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信件寄递业务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将违法收寄的信件退回用户,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对于分公司被罚事件,联邦快递10月16日回应本报称,(公司)正在就此事宜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据快递行业资深人士介绍,由于法律对“信函”的界定相对模糊,而且文件类快件的利润率较高,快递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收寄信函,包括联邦快递在内的跨国快递公司也不例外。不过,四大国际快递公司自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从未因违规经营信函而受到处罚。

耐人寻味的是,这两次处罚是由两家省级邮政管理局对联邦快递两家分公司实施的,而不是由国家邮政局直接出面处罚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

  知情人士解释说,按照目前仍然有效的《邮政法》,并没有直接规定邮政主管部门享有行政处罚权,该权力是由工商部门行使的。不过在国内很多省份,包括四川和天津出台的地方邮政法规中,邮政部门直接获得了这项权力,或者被授权代工商部门执行。

  例如,2001年8月通过的 《四川省邮政管理办法》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擅自经营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速递业务的,由市、州以上邮政部门责令其将收寄的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及收取的资费退给寄件人,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政企分开后的国家邮政局进入交通部,并被赋予管理快递业务的职能。即将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中,邮政部门拥有了监管快递市场的权力。

  模糊的资质

  对联邦快递而言,来自地方邮政部门的两次处罚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冲击,更何况它有权对地方邮政管理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它认为后者的行为缺少法律依据。

  不过,邮政的两张罚单似乎传递出一个信号,即联邦快递已经被纳入监管部门,尤其是邮政部门的监管范畴,而且很可能是重点监管的对象。

  知情人士称,联邦快递大幅降价引发市场的强烈反响后,国家邮政局的官员曾多次找该公司“谈话”,联邦快递也多次做了口头和书面的承诺,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策略,包括价格手段,并没有做出实质性调整。

  2007年5月,在启动国内快递业前一周,联邦快递高级副总裁兼全球国际业务总裁邓博华拜访了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会谈中邓博华表示,联邦快递是守法企业,将完全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开展经营。

  在过去的20多年中,跨国快递公司凭借技术、资金和本土合资伙伴的网络优势,获得了中国国际快递市场70%以上的市场份额。随着2005年12月中国国内快递市场的放开,它们开始涉足国内快递业务,尤以联邦快递步伐最为迅猛。

  2006年1月,联邦快递斥资4亿美元,收购了合作伙伴大田集团在合资企业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中的50%股份,以及大田集团经营国内快递业务的资产。随后,联邦快递在杭州萧山机场设立了中国区转运中心,租用民营奥凯航空公司的三架货机运营其国内航空货运网络。去年6月,联邦快递正式推出中国国内快递业务,并在随后的一年内展开三轮大幅降价。

  联邦快递回复本报说,通过向市场提供更优惠的价格,我们的目标是让更多的客户能够享受到我们可靠的服务,以便优化他们的供应链。

  不过,联邦快递正在大举开拓的国内快递业务,正被涂上“非法”色彩。近期,联邦快递向国家邮政局提交的备案资料,被后者退回,邮政部门认为,联邦快递不具备经营国内快递资格。

  按照今年7月16日颁布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快递业务或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到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或变更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page]

  知情人士称,国家邮政局有官员认为,联邦快递的工商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中,没有国内快递业务。而且到目前为止,国内法律仅允许外商投资快递公司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并没有允许外资经营国内的快递业务。

  本报从工商部门查询到的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注册资料中,营业范围仅限于承办国际快递 (不含私人信函)、报关、报验和报检业务。

  不过中国加入WTO时,承诺到2005年12月开放国内快递业务,联邦快递收购的大田集团国内快递资产中,部分网点具有经营国内快递业务的资格,这或许是联邦快递确信自己拥有国内快递资质的理由。

  截至本报发稿,对于联邦快递是否拥有经营中国国内快递业务的资格,政府部门尚未做出结论。

  对手的行动

  碰触政策红线的同时,联邦快递还在市场上遭遇本土竞争对手的联合阻击。

  日前的一次行业内部会议上,顺丰速运、申通快递、宅急送、圆通速递等几家国内领先的民营快递企业老总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尽管会谈内容不得而知,但知情人士猜测,这几家公司已经达成默契,不会采取跟进降价的措施,而且还会从“自保”走向“互保”。

  “大家要团结起来,谁家有困难,我们都愿帮助。”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的高层在上述行业内部会议上表示。

  尽管联邦快递在中国国内快递市场上目前还只是一个轻量级选手,但它通过降价发起的凌厉攻势,引起了对手们的恐慌。本土快递企业担心,联邦快递通过亏损扩张获得国内快递市场主导权后,会像其在墨西哥和埃及市场那样坐地起价将整个行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而邮政EMS和民营快递公司,将会丧失生存空间,快递行业的产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的信息安全,都将受到威胁。

  据了解,本土快递企业已多次向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诉,反映联邦快递低价竞争给市场秩序造成混乱,以及给产业安全带来的冲击。它们呼吁政府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制止外资快递物流企业低价倾销和违法违规行为。

  本土快递企业还主张,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梳理我国有关快递业的政策,特别是外商投资政策,对妨害民族快递企业发展的政策予以清理,出台支持骨干民族快递企业发展的政策。

  政府部门也已注意到了来自市场的各种声音。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7月2日启动了物流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前者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对国内快递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商务部和发改委有关部门提交了调查报告和情况反映,目前正在研究对策措施。

  不过对于本土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反击武器并不是政府的扶持政策,而是自身竞争力的提升。邮政EMS总经理袁国利说,只有民族快递企业尽快提升竞争实力,做大做强,才能对中国快递业拥有控制力和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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