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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 不再是铁饭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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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2014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对事业编制人员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考核、奖励和处分等方面明确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有“铁饭碗”。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其中,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规形式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及工资收入等热点问题予以明确,是事业单位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社保并轨】事业编制人员也将参加社会保险

  在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问题上,《条例》也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认为: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是和国家的统一制定的保险制度一并来实施的,条例只做了一些方向性的规定,下一步还要等待推动,等待统一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制度进行推行改革,(条例)没有具体说,留下了很大的改革空间。对于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应该实行与企业目前实行大体一致的模式,也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实行单位和个人双方缴费制度,建立起社会统筹的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这样就可以实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调剂使用。为了合理解决待遇差的问题,胡晓义明确提到,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过,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合同关系】3100多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针对个别地方出现事业单位招聘因人设岗的“萝卜招聘”问题,《条例》指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早在2005年,原人事部就曾作出类似规定。新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从部门规定上升为法律行为。《条例》也对签订长期合同作出新规定。按照以往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25年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新条例指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相关人士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超过3100万人,这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条例实施后要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全国人大各地调研筹备修订《公务员法》近日,记者获悉,从今年6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开展专题调研,为下一步修订《公务员法》做准备。此前,人社部已经就公务员人事、养老、工资等方面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做了多轮调研,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都已确定。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全国人大着手准备修订《公务员法》,主要是为了与公务员的其他一系列改革相配套,以避免在公务员人事、养老等改革制度出台后,与《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规定出现冲突。据了解,现行的《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是在2006年1月。专家认为现行《公务员法》存在对公务员的津贴补贴规定不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太轻、缺乏财产申报制约等问题。在相关《公务员法》的政协提案中,建议最多的是取消养老“双轨制”。

  【点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大家都知道,打破终身制下狠招,值得点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能否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做行业中的佼佼者,还需要时间的检验,还需要严格的考核制度和监管体制来保障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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