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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开出行政问责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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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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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湖北省康县监察局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国土资源局,当面送达行政问责“罚单”。据悉,这是4月1日《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以来,该省开出的第一张行政问责“罚单”。

  “对县国土资源局及杨先周、刘军慢作为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分别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局和当事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责令开展专项整治。”4月1日是《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首日,保康县政府在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会上,开出了全县首张行政问责“罚单”。

  据该县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在2015年11月13日保康县专题召开的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县政府将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向相关县直部门进行交办,但该县国土资源局历时132天(94个工作日)未完成交办任务,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相关项目进展。为此,该县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相关规定作出问责决定,并在媒体上曝光。

  据了解,3月以来,该县把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作为推动部门转变作风的重要抓手,促使各级各部门和机关干部进一步依法履职,营造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氛围。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追究行政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原标题:湖北保康开出行政问责首张“罚单” 向不作为慢作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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