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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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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公民在死亡之后,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是需要办理死亡证明的,然后家属持死亡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等级,最后注销户口,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死亡证明在哪里开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逝者在属于正常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的,死亡证明应该由殡仪馆一方出具。没有到殡仪馆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疗所在的卫生所或者是医院来开这个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比如车祸,被杀害之类的,死亡证明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逝者家属还要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逝者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如果医院去世的,就去医院补办死亡证明。如果有火化证的,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在家逝世的话,到村委会和死者生前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死者的妻子,子女,父母都可以办理。附:去办理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

  三、什么是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死亡证明在哪里开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我们知道逝者正常死亡的可以到村委会或生前治疗过的医院开具,非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开。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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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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