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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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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赔偿是一种很常见的赔偿,对于行政赔偿来说,行政赔偿往往是需要有相应的书面文件的,那么对于行政赔偿来说,行政赔偿书是怎么写的呢?写的时候有哪些要求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赔偿书怎么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行政赔偿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或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工商个体户,写明其字号、业主姓名等)。]

  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年龄、工作单位、住所或常住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赔偿书怎么写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反诉自诉人。

  三、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赔偿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进行行政赔偿时候,要按照行政赔偿书的要求来写行政赔偿书。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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