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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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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们是有权利起诉行政机关,但是也不能随意乱起诉,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的情况,所以法律有规定,要进行行政诉讼的话,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那么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体工作人员。

  3、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起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在《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范围之内,投诉的法院也应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二、行政诉讼审理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一审行政诉讼程序

  依据《行政诉讼法》一审行政诉讼的程序如下所示:

  1、原告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3、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辩论、举证、质证、认证;

  4、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起诉的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行,缺一不可,注意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的理由合法充分,否则法院可以不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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